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1. 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東街街道津泰新村12#樓1層06店面B區。
2. 計租面積:60㎡
3. 租賃物現狀:出租中
4. 租金底價:13590元
5. 聯系人:羅標
6. 聯系電話:15960199513
二、租賃用途、租金、租期、競價方式、時間等:
1. 租賃用途:商用
2. 租賃底價及遞增率:無
3. 租賃期限:3年(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免租期:無;
4. 競價方式:按相關規定,委托福建省恒通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公開競價招租。
5. 競價時間:2022年3月4日
6. 租金收繳辦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則進行,當月租金于每月5日前支付。(根據實際情況修改)
7. 公告期限: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3月3日。
三、承租方資格條件:承租方是依法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且能提供有效的事業法人證或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四、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承租方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生效3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租金與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總額為三個月租金的金額。即“押三付一”。房屋租賃產生的各項稅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負責承擔。
2.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責任書,戶外廣告懸掛除符合市容有關規定外,還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使用過程中須報工商、城建、市容、消防等部門審批的,其手續及費用均由中標方承擔。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本標的物及有關的供水、供電、排污、排煙等按現狀交付,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解決,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應于 每月租金到期日前 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個月的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 1% 的滯納金。承租方逾期滿 30 日未付清租金的,視同承租方根本違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租賃房屋。
5.本租賃標的不提供任何免租金裝修期。
6.承租方應自行承擔因租賃房屋而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費、裝修費、維修費等費用及租賃房屋作為商業經營用途使用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消防、環衛、設備維修更新以及廣告等費用。
7.承租方要自行負責協調解決與該租賃標的原承租方或不明占用人的清場交接事宜,出租方概不負責。
五、優先權情況:本租賃標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風險揭示:本租賃物權屬清晰,屬福建省民福發展有限公司所有,其不動產權證已辦理,產權無異議,且不存在抵押
擔保。
七、監督電話:83275543
地址:東街33號武夷中心6樓F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