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及掛牌價:
租賃標的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5號華閩大廈
租賃標的 |
計租面積 |
租賃物現狀 |
租金 底價 |
競價保 證金 |
3樓313 辦公室 |
20.25 平方米 |
出租 |
1500元/月 |
3000元 |
3樓314 辦公室 |
20.25 平方米 |
出租 |
1500元/月 |
3000元 |
4樓413、414辦公室 |
50 平方米 |
出租 |
3300元/月 |
6600元 |
聯系人:任女士;
聯系電話:13905026879。
二、租賃用途、租期、競價方式、時間等:
1.租賃用途:辦公、培訓;
2.租賃遞增率:無遞增;
3.租賃期限:1年(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免租期:無;
4.競價方式:按相關規定,由企業自行組織公開競價招租,有意競價者于2022年2月18日15時前向本公司交付競價保證金;
5.競價時間:2022年2月21日下午15時;
6.租金收繳辦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則進行,當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7.公告期限: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8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競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內與租賃標的經辦人員聯系獲取本項目《競價須知》。
三、承租方資格條件:
合法存續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個體工商戶等。
四、承租方須接受的承租條件:
1.中標方違約的競價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由我司收繳,不予退還。原承租方參與此次競價的,原租賃押金則相應轉為競價保證金;
2.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及有關稅費:租賃押金(履約保證金)為二個月的租金,即“押二付一”。租賃過程產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繳納的各種稅費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
3.該標的物原先即作為辦公用途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裝修裝飾,應與出租方和大廈物業公司協商確定裝修方案;
4.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不能破壞原有的消防設施;
6.承租方要守法經營,不得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
7.承租方需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關水電和物業管理費用等事宜由出租方代物業收??;
8.承租方應嚴格履行雙方所簽《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五、優先權情況:
租賃期滿,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承租方應如期返還。承租方如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參加出租方所組織的公開招租活動,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風險揭示:本標的權屬清晰,屬超富發展(福建)水產有限公司所有,其不動產權證已辦理,產權無異議,且不存在抵押擔保。
七、監督電話:0591-83362332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5號華閩大廈4樓426室
超富發展(福建)水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